(1)学校对成功参赛(提交作品,并完成竞赛)的项目,每个项目资助1000元的材料费。
(2)学校对从智能车竞赛所选拔出的项目,每项追加资助1000元的材料费。
(3)学校对成功参加全国飞思卡尔智能车竞赛的项目,每项再次追加资助材料费1000元。
(1)学院对成功参赛(提交作品,并完成竞赛)的项目:资助项目所需的材料费余款(材料费余款=总的材料费-学校资助的1000元)。
①要求参赛队上交详细的参赛报告。参赛报告应包含参赛准备情况、参赛情况的详细说明、大赛所用材料的清单、发票以及指导教师对参赛学生的评价等信息。
②学院综合判定是否对项目进行资助。主要判定依据为参赛报告、项目的完成情况、学生的努力情况等信息。
③通过学院资助判定的项目,学院将制定资助的比例,并为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000元的材料费。
2011年9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