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中心实行学校、中心两级管理,采取主任负责制。中心主任1人,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兼任,副主任1人。中心主任负责制定中心整体发展规划,实验队伍建设,协调、落实中心建设、发展所需各类资源。中心副主任负责中心实验教学体系改革与建设、日常管理工作,负责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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