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下载并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记录表,需指导教师签字;
2.到学院财务处(主教12楼1216走廊尽头)领取重庆大学报账单;
3.按要求填写报账单,并附正规发票,发票反面需要指导教师+项目小组组长签名,报账单上需指导教师签字;
4.将报账单(发票粘贴在后面)和经费使用记录表交到1207应老师处,并进行初步审核、报账信息登记;
6.去学校财务处排号,进行审核二组、复审、出纳三步骤,完成报账流程。(详细步骤可咨询财务处咨询台工作人员);
1、2012年11月份之前(含11月)的发票,必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报账,过期作废。2012年12月份的发票,可在2013年1月份报账。
2、对虎溪校区的同学,送交报账单的时间可适当放宽。但请注意时间,请早点前来报账,争取一次性完成学院的报账手续。